Page 30 - 水利学报2021年第52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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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而且会扩散污染其他过境水资源,进一步加重了水环境治理的成本。
57.6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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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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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2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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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4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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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2.05 5 1 14.2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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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6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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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6.0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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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5.80 0 1 13.0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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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8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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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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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8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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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资源量损失量/亿 m
脏盆理论评价水资源量/亿 m 3
图例
河渠 城镇用地 东莞市 广州市 深圳市
湖泊 其他建设用地 中山市 惠州市 珠海市
水库坑塘 佛山市 江门市 肇庆市
图 3 珠三角九市地表水资源损失量分布
从图 3 可知,不同地市地表水资源损失量也存在较大差异。地表水资源损失量最大的是广州市,
为 16.06 亿 m ,相当于广州市 2018 年用水总量(64.39 亿 m )的 24.9%,人均地表水资源从 495m 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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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m ;其次为东莞市、佛山市、深圳市,分别损失 14.27 亿 m 、13.64 亿 m 和 13.07 亿 m ;最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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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为 2.89 亿 m 。从损失比来看,损失比最高的是东莞市,达到了 60.34%;其次是深圳市,为
44.96%;佛山市、珠海市、中山市和广州市的比重也较高,分别达到 38.23%、29.81%、29.76%和
21.78%。占比较小的是惠州、江门和肇庆市,只占本地地表水资源量的 1%~7%。总体而言,水资
源损失量评价结果与各地市实际水污染情况基本相符,位于珠三角网河区的广州、东莞、深圳、佛
山等地人口和产业密集,排污量大,内河涌污染较普遍,相应的地表水资源损失量较大,占本地水
资源量比重较高,网河区六市地表水资源损失量达到 69.62 亿 m ,损失比达到 34.04%。非网河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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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包括肇庆、江门和惠州,人口和产业排污总量相对较少,密集排污的区域也较少,相应的地表
水资源损失量小,占本地地表水资源量的比重也较小,非网河区三市地表水资源损失量 18.62 亿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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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比为 4.3%。广州、东莞、深圳、佛山等地的本地地表水资源量本就偏少,根据“脏盆”分析,河
湖水质污染又导致其地表水资源遭受大比例损失,同时污染了过境水资源,进一步加剧了当地水资
源紧张局势。
4.2 应用“脏盆理论”评价污水处理效果 “脏盆理论”不仅可以有效评估河湖水质影响下的水资源
量,还可应用于评价城市不同污水处理规模和标准对改善水环境、降低区域地表水资源损失的影
响。选择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出水标准作为变量,计算不同水平的收集处理率和出水水平条件下,区
域地表水资源损失量的变化情况。污水收集处理率取值范围为 0~100%,出水水质选择准Ⅳ类,准
Ⅴ类,一级 A,一级 B 和二级等 5 种标准。结果如图 4 所示。
研究结果展示的第一个特征是,当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时,对降低地表水资源损失量几乎没
有影响。如图 4 所示,当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低于 90%,地表水资源的损失量仍然较大,说明剩
余未经处理的排污量仍然超出本地地表水资源量的稀释能力。当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0%以上时,
损失量才显著减少,说明只有当城镇截污比例达到较高水平时,才能达到显著改善地表水环境的
效果。
结果展现的第二个特征是,如果采用一级 A 或者更低的出水标准,即使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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