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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至 19.04%。除禄丰市外楚雄州采取挖潜增供措施后的缺水损伤程度均小于挖潜增供前,全楚雄州缺
水损伤程度由 29.65% 下降至 21.94%。
②规划抗旱水源投入使用措施。规划抗旱水源投入使用后,南华县、姚安县、牟定县、禄丰市、
元谋县和永仁县的干旱情况有明显的缓解,楚雄州整体的缺水率由 28.03% 下降至 8.71%,下降幅度大
于挖潜增供措施的下降幅度。
除禄丰市外各市县工程破坏程度均小于规划抗旱水源投入使用前,全楚雄州工程破坏程度从
19.04% 降至 11.26%。除禄丰市外楚雄州规划抗旱水源投入使用后的缺水损伤程度均小于挖潜增供前,
全楚雄州缺水损伤程度由 21.94% 下降至 14.54%。
③节水压缩措施。采取节水压缩措施后,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和元谋县的干旱情况
有明显的缓解,楚雄州整体的缺水率由 36.75% 下降至 32.50%。
除大姚县和禄丰市外各市县工程破坏程度均小于节水压缩前,全楚雄州工程破坏程度从 22.64%
降至 19.37%。楚雄州的缺水损伤程度均小于节水压缩前,全楚雄州缺水损伤程度由 29.65% 上升至
37.89%。采取节水压缩措施后,用水侧的可用水量被压缩,导致缺水损伤程度上升,但缓解了抗旱水
源工程的供水压力。
④分级保障措施。采取分级保障措施后,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禄丰市和元谋县的干旱情况
有明显缓解,楚雄州整体缺水率由 28.03% 下降至 14.38%。
采取分级保障措施后除牟定县和南华县外,各市县工程破坏程度均小于分级保障前,全楚雄州工
程破坏程度从 19.04% 降至 18.87%。各市县的缺水损伤程度均小于分级保障前,全楚雄州缺水损伤程
度由 21.94% 下降至 18.69%。
4.3 与传统水资源配置的对比 与传统水资源配置的单一情景相比,本文分不同的干旱条件进行抗旱
水源配置,确保了在准确判定干旱程度的前提上,采用更为适当、高效的配置模式。除此以外,传统
水资源配置模型侧重于经济、生活和
表 4 抗旱水源配置与传统水资源配置的最优方案配置结果对比
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而本文建立的抗
缺水损伤程度/% 总体工程破坏程度/%
旱水源配置模型更侧重提高人民生活
一般干旱条件下抗旱水源配置 16.69 7.93
保障和减少干旱所带来的损失,能够
传统水资源配置 30.43 18.85
更大程度上保障需水侧的生产生活安
全和供水侧的供水工程安全。将两种 特大干旱条件下抗旱水源配置 19.04 10.13
方法最优方案配置水量情况下的缺水 传统水资源配置 48.76 29.59
损伤程度和总体工程破坏程度进行对
比分析,结果如表 4 所示。
如表所示,无论是一般干旱还是特大干旱条件,本文所构建的抗旱水源配置模型配置的抗旱效果
均优于传统水资源配置模型,验证了本文配置方法在应对干旱事件的优先适用性。可见,区分不同干
旱条件建立的抗旱配置模型,对在抗旱水源优化配置中采取相应抗旱措施研究是必要的。
5 结论与展望
5.1 结论 通过对比分析,根据对照方案组得出采取各抗旱措施后损失结果的差值,将差值组合分别
绘制出一般干旱和特大干旱条件下损失结果变化差值对比图,如图 5 所示。由图可知:(1)在楚雄州无
论是一般干旱还是特大干旱条件,规划抗旱水源的投入使用是最有效的抗旱措施,能有效缓解缺水、
降低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用水和减少供水工程破坏。(2)相对而言,采取节水压缩 10% 的抗旱措施能
够起到一定的抗旱作用,但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在供水系统合理的承受范围内增加需水压缩程度来
提高抗旱效果。(3)特大干旱条件下采用分级保障措施能有效减少缺水率,但会增加缺水损伤程度,
可能是分级保障后楚雄州保供工业和经济作物的供水优先序提升,分配给居民生活等社会用水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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