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2022年第53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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é                    ù
                                               ∆H = q n L ê  1  -     1       ú                       (14)
                                                      2
                                                    2
                                                         ê 10/3  (h 1 + ∆Z - ∆H  ) 10/3 ú
                                                         ë h 1                û
                   当给定断面疏浚深度ΔZ 和河道疏浚长度 L,即可由式(14)结合式(6)和式(10)计算洪水流量为 Q
               时,疏浚后洪水位的下降值ΔH。
                   疏浚后河道的最大过流能力的增加值ΔQ 可以用疏浚后满槽时的平滩流量 Q 与疏浚前的平滩流
                                                                                        bf2
               量 Q 之差表示:
                  bf1
                                                            (A 1 + ∆A  2/3  0.5
                                              ∆Q = Q bf2 - Q bf1 =  )h 2 J bf1                        (15)
                                                                   n       - Q bf1
               式中:Q bf1 可由水文站实测资料确定;A 和 J 分别为疏浚前的平滩面积和满槽时的水面比降,可由式
                                                  1   bf1
              (3)(6)—(7)计算确定;ΔA 为断面疏浚面积。
                   至此,在断面疏浚深度为ΔZ 或疏浚面积为ΔA、河道疏浚长度为 L 时,推导了疏浚河段上端点的
               洪水位下降值和过流能力增加值的计算公式,可以直接用于疏浚对提高河道防洪能力的论证评估。



               4  疏浚规模确定方法

                   这里所说的疏浚规模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断面疏浚面积或深度,其量值大小是由疏浚后回
               淤程度所决定的,确定原则是疏浚后水流输沙能力不小于含沙量,即以不发生回淤作为控制条件;
               二是河道疏浚长度,其量值大小是由降低洪水位程度所决定的。从防洪角度来看,疏浚规模越大越
               好。但是,由于疏浚后水流输沙能力会下降,如果断面扩大太多,势必会发生回淤,致使疏浚效果
               难以长期保留。这里以冲刷型河道为例,来阐述合理的断面疏浚规模的确定方法。
                   对于冲刷型河道,即水流输沙能力大于含沙量,比如松花江的哈尔滨江段、淮河蚌埠以下河段
               等,对这些河段实施一定规模疏浚来降低洪水位是可行的,只要满足疏浚后的水流输沙能力不小于
               含沙量 S ≥S 即可。这里,以疏浚后水流输沙能力恰好等于含沙量 S =S,即疏浚后恰好保持河床冲淤
                      *
                                                                            *
               平衡,此时对应的断面疏浚面积或疏浚深度即为河道断面的疏浚规模,超过此规模,疏浚后必然回
               淤。至于河道的疏浚长度,由式(14)可知,疏浚河段越长洪水位下降越多,但是疏浚成本也越大,
               因此合理的河道疏浚长度是由希望达到的防洪标准(即疏浚河段上端点的洪水位下降值)所决定的。
                   河道疏浚后的水流挟沙能力公式为:
                                                             m
                                                  *   æ V  3  ö    k    1.5m  m
                                                S = K ç      ÷ =  m  3m  J 2  h 2                     (16)
                                                      è  gh 2 ω  ø  ω n
               式中:k 和 m 为挟沙能力系数和指数,可按照文献[19-20]来确定;ω为泥沙沉速,可由实测资料确
               定;h 为疏浚后流量为 Q 的断面平均水深,可由式(13)确定;J 是疏浚后流量为 Q 时的水面比降,可
                    2                                                   2
               由下式计算:
                                                         J 2 = J 1 -  ∆H                              (17)
                                                                  L
                   对于少沙河流或者微冲微淤河道,也可以通过河道疏浚来降低洪水位,虽然疏浚后会发生回
               淤,但是完全可以把回淤总量控制在一定规模内。如此,疏浚效果也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得以
               保留,此时的合理疏浚规模可以按照疏浚后水流挟沙能力不小于 0.8 倍的含沙量作为约束条件来确
               定,即 S ≥0.8S。
                      *

               5  应用范例


                   为了阐述该方法在实际中如何应用,本文以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和淮河蚌埠以下河段为参考对
               象,构建一个应用范例,详细说明合理疏浚规模的确定以及疏浚后洪水位下降值、过流能力增加值
               的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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