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2022年第53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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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处的清口全淤。由清口而下至西桥的河段,与桃源、清河之间河段一样,也是一派淤沙。他召集
众人讨论对策,认为:“决(口)不塞则水不归正,必有夺河之患;堤(防)不筑则水无所束,必有复决
之虞。” [12]15 为防备伏秋异常暴涨之水,建议修减水坝;总结缕堤逼河太近的教训,提出修两岸遥堤。
六月,潘季驯根据勘查结果和众官讨论意见,上 《两河经略疏》,全面提出治理黄淮下游的基本方针
和措施。这就是:塞决以挽正河之水;筑堤防以杜溃决之虞;复闸坝以防外河(黄淮)之冲;创建滚水
坝以固堤岸;止浚海工程以免糜费;暂寝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 [13]173 - 175 。潘季驯这一方案的基本思想,
就是在徐邳河段高筑两岸大堤,挽河归槽(一作漕)实现束水攻沙;堵塞高家堰决口,逼淮水尽出清
口,实现以清刷黄。试图以此综合解决黄河、淮河、运河各自的问题,同时达到治黄、治漕、治淮、
治海口的目的。他说:“黄不旁决而冲漕力专” “淮不旁决而会黄力专” [13]167 。潘季驯在 《两河经略
疏》 中,批驳了人工疏浚海口,多支分流,开老黄河故道等主张,闸述了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思想
和措施,对治理黄河、淮河、运河交叉的复杂局面提出了一个全面的规划。
但是,对于潘季驯这一全面治河方案,不同意见甚多。他明确提出要 “息浮言”,请求以三年为
期,如治绩无效,情愿治罪 [14]183 。由于有张居正强力支持,潘季驯大刀阔斧实施他的治河方案。他把
北起徐州,南至扬州,包括清口为中心的黄河、淮河、运河和洪泽湖地区的河工工程,分为八大工
区。每一个大工区,由一名总管负责。每一名总管官配 2名副手。每一名副手再配 10名下属官员。
由这些大小官员组成一套垂直指挥系统,分工负责各工区具体河工事务。潘季驯称此办法为 “分督”。
用现代术语,这就是一个分工负责的 “责任体系”。潘季驯认为:“工程浩大,道里遥远,若非多官分
理,画地责成,不免顾此失彼。” [15]192
万历七年(1579年)冬,两河工程陆续报完,潘季驯给朝廷上 《河工告成疏》。疏中说:“自万历
六年九月十五等日兴工,至今陆续通完讫。总计筑过土堤长一十万二千二百六十八丈三尺一寸,砌过
石堤长三 千 三 百 七 十 四 丈 九 尺 (约 合 10km),塞 过 大 小 决 口 共 一 百 三 十 九 处,建 过 减 水 石 坝 四
座,……浚过运河淤浅长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三丈五尺(约合 35km),开过河渠二道,栽过低柳八十三
万二千二百株。” 共费帑金 56万两,比原计划省银子 24万两 [16]209 。
朝廷派官员勘视验收,验收官员勘视毕报告朝廷说:“观今日之顺轨,当思昔日之横流;观土工
之艰巨,当思保守之不易。” [17]445 于是,朝廷加潘季驯太子太保,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保送一个儿子到国子监上学。
潘季驯第三次治河,取得重大成就,历史文献记载:黄、淮顺轨,清口方畅,海口大辟,“流连
数年,河道无大患” [18]2054 。
万历八年(1580年)六月,朝廷任命潘季驯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十二月二十三日,潘季
驯赴南京兵部上任。十一年又改任刑部尚书。后因力保张居正老母出狱,触怒了当权者。万历十二年
( 1584年)七月十七日,潘季驯第二次被削职为民。
1.4 提出 “治河之法,别无奇谋秘计,全在束水归漕” 的方针 “束水之法,亦无奇谋秘计,惟在坚
筑堤防”。因此,他认为:“治河有定议而防河无止工。” [19]26
潘季驯第四次主持治河时间为万历十六年(1588年)五月至万历二十年四月。足迹遍布黄河下游,
治绩范围西自河南武陟,东至云梯关海口,北起山东东明,南抵江苏高宝,纵横几千里。在黄、淮、
运交错的广阔区间,工程兴作甚多。这是潘季驯担任河官时间最长、督工范围最广的一次。
他首任河官是初识河性;二任总河,已深知堤防的重要性;三任总河,则形成了 “以河治河,以
水攻沙” 的系统思想,并付诸实践,取得成效(图 3);到四任总河时,潘季驯对 “束水攻沙” 思想又
有更深的认识,提出淤滩固堤方略,而且日益重视堤防修守。他总结一生治河经验,得出一条重要结
论:“治河有定议而防河无止工”,治河之道,惟有救偏补弊之法,“必无一劳永逸之事” [19]26 。
他三任总河期间,较为彻底地整治了黄淮两河下游工程,徐州至清口几无河患。但安宁数年后,
清口以下和徐州以上又相继出事,于是杂议又起,意见纷纷,莫衷一是。
这时,工科给事中梅国楼举荐潘季驯再度出任总河,收拾纷乱局面。此前,御史李栋、蔡系周等
就为潘季驯鸣冤奏功,说 “数年以来,民居既奠,河水安流,咸曰此潘尚书功也”。并认为潘氏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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