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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妨碍人们日常生活和物流交通运输,影响城市正常运行。
3.2 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反映城市防洪减灾格局,对城市暴雨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
有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有待提升。城市极端特大暴雨的频次和强度呈增加趋势,对城市防洪排涝
系统提出更大挑战。城市河湖行洪排涝能力不足、排涝管网能力有限、部分管道和泵站工程老化破损
等导致城市暴雨洪涝风险增大,并且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防洪排涝标准需要进一步改善提升。如
北京市排水干线标准为 1年一遇,仅 15%管线达到 3年一遇 [58] ,2025年规划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
重点道路达到小时降雨 65mm不发生积水,超 5年一遇 [59] 。因此,我国各大城市需构建多维融合的
韧性洪涝防御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
( 2)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平衡性有待完善。城市内不同区域防洪排涝标准往往并不一致,需要整体
提升全市防洪排涝综合能力。一方面,城市防洪标准侧重于防范常遇降雨洪水事件,不同区域防洪标
准并不相同。如郑州市主城区部分河道防洪标准仅为 5~20年一遇,老城区管网升级改造严重滞后,
雨水调蓄设施建设不达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迟缓 [60] ,市内各区域防洪能力严重不均衡。另一方面,
城市排涝标准更注重城区内雨水迅速排出,同一城市不同区域的排涝标准也不一致。因此,城市防洪
排涝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加强水利与市政跨部门跨行业协作,确保防洪排涝标准符合
城市整体发展战略需求。
( 3)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能力协同发展。城市建设与发展对防洪排涝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加
强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能力之间的协调同步发展。随着城市规模从小到大,社会经济由弱到强,防洪
排涝能力需不断提升。我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一般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是 20~50
年一遇,特别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至少为 200年一遇 [61] 。如深圳从 “边陲小渔村” 发展到国际化大
都市,其防洪标准也从 1年一遇提高到 200年一遇 [62] 。然而,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滞
后,区域防洪排涝能力衔接不及时,存在隐患和漏洞,导致城市整体防洪排涝能力不达预期。充分考
虑城市防洪能力与市政建设、排涝能力与城市发展协调匹配,减少洪涝灾害风险,推动城市建设与防
洪排涝能力协同发展。
3.3 洪涝减灾技术与设备
(1)暴雨洪涝感知技术与设备完善。高精度雨水情实时监测是应对暴雨洪涝灾害的必要条件,通
过城市暴雨洪涝监测设备可感知实时水文气象信息,如河湖水位变化、雨量雨强分布、危险积水点等
实况。目前雨水情监测技术、监测设施、实时信息获取等难以满足城市突发性特大暴雨的应急需求,
存在暴雨洪涝灾害感知不精细、不及时问题,需要继续完善城市暴雨洪 涝 实时 探测 网络,实现空、
天、地全天候三维定量暴雨洪涝监测。
( 2)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不齐全。城市暴雨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设施主要包括救生艇、大功率排水泵
站、移动排水泵、地下空间高扬程排涝装备、积水救援设备等。抢险救援设施不足,对城市突发暴雨
洪涝应急抢险救援造成一定困难。需要针对城市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区域特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应
急储备中心,完善抢险救援设备设施。
(3)洪涝风险预报预警技术与设备。受气象趋势、产汇流条件、排水设施等多种因素影响,城市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机理复杂,时空变异程度大,预报预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洪涝风险预报预
警技术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仍存在精细化不足、误差较大、预报不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洪
涝灾害的应急响应。进一步研发城市暴雨洪涝的预报预警技术与设备,提高暴雨洪涝预警精准度和及
时可靠性,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是当前城市暴雨洪涝减灾的重要支撑。
3.4 防汛应急组织管理
(1)实时预警机制不完善。随着城市高质量发展,对城市防洪减灾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极
端天气城市暴雨事件实时预警存在明显不足,如短时暴雨预报不及时、汛情传达不到位等。因此,需
要进一步提高极端天气事件预测的准确性,定期审查和更新城市的紧急响应方案,改进警报系统,完
善实时预警机制,辅助提升城市对极端天气暴雨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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